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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 年 3 月 11 號,愷文正式在荷蘭成為有殼人士,買了一間大約50平米的公寓,是我看的第三間房,花了大概1個月左右的時間,當時的我 26 歲,工作時間兩年半。
關於買房,是許多在台灣的年輕人不敢想的奢侈夢,方才起步的職涯,領著相對低的薪水,看到至少須兩成的頭期款,想著我該存多久呢?如果沒有家人的金援(直接幫忙也好,或提供投資理財也好),或是其它致富的機遇,其實鮮少有人能在 20 多歲時買房,甚至說恐怕「沒 40 歲買不起房成為全台常態」。但在荷蘭,因為供不應求的房地產市場,對於投資客高額的稅,讓租屋市場的價格居高不下,所以多數人買房都是為了自住,加上政府的政策對於首購族有很多的福利,導致許多來荷蘭發展的 expat 很容易就會想要買房。那些政策比如說 18 到 35 歲的首購族,在房價低於 €510,000 時,不需要付房價 2% 的房產轉移稅(Property Transfer Tax),且當自己的薪水足夠符合房價時(貸款總額大概是年薪稅前的 4-5 倍),原則上可以全額貸款而無需付頭期款,房貸利率也能抵稅。想說記錄一下這整個過程(畢竟算是人生里程碑之一),如果你也是想在荷蘭買房自住的話,希望我的整理對你會有幫助。
除了上述的福利政策外,通常多數的 expats 買房就是不想再付房租(Liability),想付房貸(Liability + Asset),因為算是一種理財的方式,住個一陣子加上有些費用也能申請退稅,再賣出後也能存到或甚至賺到錢。不過,我該買房嗎?我什麼時候才可以理性地跟自己說「我不想再付房租了」?在這邊分享三點我認為可以評估的條件。
買房之後,你最主要的固定支出之一就會是你的房貸,如果你的收入穩定的話,就可以減輕接下來還房貸的壓力,但何謂「穩定」,就是看你的簽證多久到期了。如果是高技術移民居留證 (Highly Skilled Migrant Visa)的話,通常會按照你合約的時間,如果是一年,這個簽證就會是一年;如果是永久合約,簽證就會是五年(因為五年後可以申請永久居留證),所以還是以合約給的時間為主比較穩喔。至於其他簽證,像是伴侶簽(Partnership Visa)或是創業簽(Entrepreneur Visa)也可以算是穩定,不過銀行要看的資料可能會不一樣。但事事難料,在有永久居留證(Permanent Resident Permit)之前,也可能被裁員、分手、創業失敗,所以這份穩定也還是以你自己的評估為主喔!我當然還是希望你能夠順順利利!
荷蘭政府為了防止炒房,有些合約上會寫到關於你買房之後,何時才能賣房,不然就會罰錢。舉我的例子而言,我的房產證上就寫到,除非獲得 VvE(Home Owner’s Association)的書面同意,我並無法在兩年內將此房產售出,如果我還是將房子賣掉的話(直接被認定在炒房),我會立即欠下購物價 25% 的罰款。但只要能有合理的理由(不是為了獲利),原則上 VvE 也還是會同意,我的前屋主就是在買了這間的一年半後賣給我的,具體的原因不清楚,不過她也才 26 歲,應該不太可能是為了獲利,付 25% 房價的罰款,而出售吧!
另外一點是,在買房上有許多前置的一次性費用(下方第三點),如果你只買一下下就賣掉的話,就可能沒辦法存到錢,反而還虧了錢呢!具體的多久時間算久呢?沒有一個標準答案,我自己是打算再至少待個 2-3 年,所以才下定決心買房的,不過這也因人而異,而且我們常說計畫趕不上變化,如果買了之後,因為某些緣故真的得脫手的話,也還是得脫手,不過就相信你買房當下的打算吧,因為你永遠不知道未來會發生什麼事!